美国法官在7月4日截止日期前恢复了太阳能税收抵免的5%安全港规则
美国联邦法官撤销了一项法律,该法律禁止太阳能光伏和风能项目通过承诺缴纳项目价值的 5% 来获得税收抵免。
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科琳·科拉尔-科特利周末撤销了美国国税局第 2025-42 号通知,该通知取消了美国规模超过 1.5 兆瓦的太阳能光伏和风能项目的所谓“5% 安全港”条款。

该规定旨在帮助项目证明“开工建设”,从而获得30%的48E投资税收抵免和45Y生产税收抵免。该规定出台时距离这些税收抵免政策于2026年7月4日到期不到一个月。
去年,美国国税局取消了5%的安全港规则,这是特朗普政府预算协调法案(即所谓的“一项、庞大、美好的法案”)引入的变更之一。该法案通过后,国税局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,规模超过1.5兆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必须通过“实际工作测试”才能获得税收抵免安全港资格,要求“具有重大性质的实际工作”必须在2026年7月4日之前开始。

包括俄勒冈州环境委员会、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(NRDC)和公众公民组织在内的多个团体对美国国税局提起诉讼。在本周的裁决中,法院基于三项调查结果认定2025-42号通知“武断且反复无常”。
首先,该通知对取消 5% 的安全港条款给出了不充分的理由,也没有解释某些项目是如何“规避”法定截止日期或进行“人为操纵资格”的。
其次,该通知对太阳能和风能项目实施了技术歧视,尽管根据可再生能源融资平台 Crux 的说法,48E 和 45Y 信用额度是“明确技术中立的”。

第三,裁决指出,尽管美国国税局在发布通知前“已收到针对性干预措施的具体建议”,但该国税局的通知并未考虑取消5%安全港规则之外的其他替代方案(据Crux报道)。此外,该通知也未考虑在法律变更前已进行投资的各方的“信赖利益”,以及自2013年以来国会、财政部和国税局一直坚持维持5%门槛的事实。
“意义尤为重大”
恢复5%的安全港规则可能在未来四周内极大地促进美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,因为它开辟了一条获得税收抵免的新途径。去年年底,美国会计事务所Baker Tilly的专家告诉PV Tech Premium,能否获得这些抵免额度对一个项目的成败至关重要。

针对这一裁决,四大咨询公司之一的普华永道在一份报告中表示:“恢复 5% 安全港条款意义重大,因为它允许开发商通过早期支出建立信贷资格,而无需证明实际的建设活动已经开始。”
Crux表示,“能够在7月4日截止日期前真正采取行动的新增项目数量有限”,但他敦促开发商审查其安排和“开工建设”计划。美国国税局可能会就此问题发布新的指导意见或提起进一步诉讼,Crux指出,这可能会使依赖5%安全港规则的项目面临最高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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